四川大学两个学院的53名研究生被退学:他们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业
发布于:2020-11-17 作者:网友转载
11月10日,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发布公告,25名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退学。
公告称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30条和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川大研[2017]66号)第24条的规定,经学校授权,由主管副校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,决定对25名未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退学。
同日,四川大学法学院还发布公告,对28名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休学。
该报指出,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规定,最长学习时间是研究生允许在学校学习的最长期限(包括延长和暂停)。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。硕士学位最高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,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高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。教委另有规定的,按照有关文件执行;博士生最长学习期限不得超过6年。
很多高校都处理过“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”的问题。
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于今年10月20日在官网发布了一篇《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》。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有52名,其中最早的一名是2002年入学的,已读博18年。此外,还有2名2003年入学,读博17年的学生。
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也于10月20日在官网发布了一篇《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公告》。公告附带的《2020年10月拟清退硕士研究生名单》共涉及56人,其中8人是2011年入学的,已在学校就读9年。
